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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2011年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表3: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1

实施好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全年

区经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园区

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2

继续推进高污染、高危企业调整,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结构调整目标

全年

区经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园区

3

加大工业园区内亩产出较低企业的调整力度,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提升工业园区产业能级

全年

4

根据南大路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做好推进工作

全年

加快重点地区产业结构调整

5

启动上港十四区结构调整,加快上港九区、十区战略转型研究和规划编制。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

6

推动吴淞工业区转型提升,明确功能定位,细化总体思路、整体规划和具体行动计划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

7

推动富锦工业小区等产业区块调整转型

全年

区经委等相关部门



  (三)加强主要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
  进一步强化工业、建筑、交通、政府机关、教育和卫生等领域的节能管理。各行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下达2011年度节能目标,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管理。加大污染减排核查和执法力度,推进污染治理和截污纳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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