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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⑴拓宽民意诉求渠道,推广基层信访代理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事项终结制度。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整合多方面调解资源,多渠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办)
  ⑵引导人民调解组织介入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的化解。强化源头预防工作,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制定应对策略和预案,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风险。(牵头单位:区综治办)
  30.优化人口综合服务
  ⑴强化人口总量调控,健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的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实现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互联共享。探索“人户分离”管理办法,将相关服务项目与实际居住地挂钩。(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人口办)
  ⑵强化来沪人员的综合服务与管理,贯彻落实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及社会存量房屋出租管理的调控政策,深化来沪人员居住证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综治办)
  ⑶切实加强来沪人员公共服务,保障其享受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人口计生委)
  ⑷鼓励来沪人员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规划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牵头单位:区民宗办、区地区办)
  ⑸全面建立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争创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三服务”、“药具优得”、“温馨夕阳”等品牌项目走在全市前列,深入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提高人口素质。(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⑹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优化妇女、儿童、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促进妇女、儿童、青少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并完善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障残疾人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支持红十字、慈善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31.强化社会综合治理
  ⑴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破坏经济秩序等犯罪行为。到2015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按实有人口计算)控制在50起/万人以下。坚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建立依法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综治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镇、园区)
  ⑵继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区域协作网等组成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提升整体防控水平。不断健全应急联动中心运作机制,整体提高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⑶不断提高“平安家庭”、“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平安社区”的创建率,深入开展平安示范创建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街镇综治工作中心、村居委“六位一体”综治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拓展群防群治工作。到2015年,公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80以上。(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各街镇、园区)
  (七)精神文明与文化建设
  32.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坚持把“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融入市民的思想观念、行为规范。(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⑵大力弘扬世博志愿服务精神,深入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扶贫、助学、助残、赈灾、社会援助、公益捐赠等慈善行为,形成奉献、友爱、互助、团结的社会文明风尚。(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⑶推进学习型城区创建,扎实开展文明小区(村)、文明单位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共建文明的积极性,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到2015年,文明小区(村)创建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33.继续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⑴进一步整合区域文化资源,支持上海动漫衍生产业园、半岛1919创意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工业设计博物馆、上海玻璃博物馆、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博览馆、长江河口科技馆等专业展馆的作用,积极引进品牌文化企业,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区文广影视局、区商务委,相关街镇、园区)
  ⑵创新艺术节运作模式,引进市场机制,办好第七、八届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不断提升艺术节的品牌影响力。深化吴淞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具有宝山历史文化品牌的景点工程,推进滨江文化大道的建设。推广拓展罗店龙船、杨行吹塑版画、月浦锣鼓、顾村诗歌等特色品牌文化活动。鼓励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十字挑花、剪纸、版画等民间工艺。(责任单位:区文广影视局、区史志办,相关街镇)
  3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⑴推进区中心图书馆、中心文化馆、国际民间文化交流与研究中心、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信息资源中心等五个中心的建设和整合,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备、服务优质的覆盖区、街镇、社区(村)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结合大型城市社区和新市镇建设,配套建设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到2015年,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33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广影视局、相关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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