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在公务员培训体系中的比重,加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执法培训。(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公务员局等负责)
(三)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加强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促进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分类细化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负责)
(四)推动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各类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村)委会等,加强公共信息查阅点、基层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点等示范点建设,采取区镇协作、重点联系、培育典型等形式,进一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有条件、基础好的基层单位提升工作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获取所需信息。在市级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依法推进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五、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
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增强工作推动力,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办理、网上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落实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强化分类指导机制。完善工作例会制度,促进面上工作的多方联动。(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负责)
(二)扩大社会参与。完善社会评议方案。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家咨询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全局性、关键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坚持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新闻办等负责)
(三)加强过程性监督。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或薄弱环节,通过月度排行、季度通报、专项抽查等手段,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过程控制,提升公开质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促进作用,对面上政府信息公开发现的有关依法行政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完善投诉举报处理规程,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予以妥善回应。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新闻办、区网宣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