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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和家庭成员、亲友互助献血工作。
  (二)发挥团体无偿献血优势,保障医疗机构用血需求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2012年本辖区内或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广泛动员社区公民、单位职工参与无偿献血。同时,积极配合区血液管理部门、卫生监督、公安、监察等部门,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为方便企事业单位就近参加无偿献血,除区属献血单位外,其他企事业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可参加所属镇、街道、工业园区组织的无偿献血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协调好本地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单位的无偿献血组织实施情况予以公示,褒优策劣。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2012年无偿献血募集量和无偿献血招募月份参照《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企事业单位根据区血液管理办公室下发的《2012年宝山区单位无偿献血招募通知书》,动员招募广大公民和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各镇、街道募集的无偿献血量为无工作单位公民总人数(包括常住人口数、暂住人口数)的2%,机关、企事业单位募集的无偿献血量为缴纳养老金人数的6%。
  (三)加大宣传招募工作力度,完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等多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现象,严防雇人献血行为的发生。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做好流动献血车和献血屋的选址工作,从而提高本区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募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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