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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制订的宝山区创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餐厅。由区健康促进办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2年5月完成。
  6.依据上海市基于市民电子化健康档案信息化工程试点项目要求,建设宝山区卫生信息化平台,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由区卫生局负责,区信息委、区财政局配合,2012年6月完成。
  7.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资料,进行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宝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报告》。由区卫生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2年5月完成。
  (四)预评估阶段
  上海市创建办专家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预评估。由区卫生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2年6月完成。
  (五) 评估验收阶段
  2012年9月,国家创建办专家组对本区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评估和验收。

  附件:宝山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宝山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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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各部门

2.建立对部门履行职责的督查机制,负责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

区卫生局

3.工作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落实解决慢性病防控措施。

区发展

改革委

各部门

1.制定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每年不低于2项。

区卫生局

2.制定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

各部门

3.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本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

区总工会

区卫生局

各街镇、园区

1.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每2年1次为职工提供体检的单位覆盖率不低于50%,通过体检发现高危人群并实施管理(建立档案且有随访管理记录)。

各街镇、园区

2.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工间操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达到要求的覆盖企事业单位50%以上。

区财政局

区卫生局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区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区卫生局

2.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业务经费不少于整体业务经费10%。

区卫生局

3.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中央转移专项慢性病工作经费的2倍。

区卫生局

4.示范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可查实。

区教育局

区卫生局

各街镇、园区

1.所有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授课时间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不少于2学时。

区卫生局

各街镇、园区

2.所有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利用幼儿园家长会,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等慢性病健康讲座。

区卫生局

各部门

1.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参与对慢性病有关政策论证、对临床医生和疾病防控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相关研究项目,提升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技术水平;制定技术专家组指导计划并执行。

各部门

2.各部门设立联络员,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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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且在数量上能够满足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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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疾病预防控制设有专业科室,基层社区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制工作,各医疗机构有慢性病预防控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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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

各街镇、园区

6.开展全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了解辖区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

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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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医疗机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肿瘤发病及死亡监测; 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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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医疗机构急性心梗及脑卒中发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及死亡监测。

区文广影视局

9.每年度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

各街镇、园区

10.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各街镇、园区

11.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采取有效干预手段和技术,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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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

各街镇园区

13.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的宣传, 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达到30%以上,人群体重、腰围、血压知晓率达到70%以上,血糖知晓率达到30%以上。

各街镇、园区

14.为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危人群的干预和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

各街镇、园区

15.在社区定期开展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

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镇、园区

16.开展乳腺癌、宫颈癌、大肠癌等癌症早诊早治筛查工作,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及以上。

区公安分局

各街镇、园区

17.开展居民死因监测,建立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

区体育局

各街镇、园区

18.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1年内建立至少10个,并逐年递增。

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园区

19.开展社区诊断工作。按标准完成社区诊断报告,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为评估示范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各街镇、园区

2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本市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各街镇、园区

21.社区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各街镇、园区

22.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

区教育局

各街镇、园区

23.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对幼儿园和学校为单位的儿童龋齿充填率应在60%以上。

区教育局

各街镇、园区

24.为所有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符合适应证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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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慢性病防治相关户外广告牌或电子显示屏不少于2块。

区体育局

各街镇、园区

1.组织开展多部门群众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各街镇、园区

2.每个社区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各街镇、园区

3.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达到35%以上。

各街镇、园区

4.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

区文广

影视局

区卫生局

1.通过媒体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宣传,主流大众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有慢性病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区卫生局

2.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达到1次及以上。

区质量技监局        工商宝山分局

区卫生局

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相关政策,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销售企业所销售的加工食品中执行食品营养标签的加工食品比例不低于50%,使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工商对流通环节食品营养成分标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管。

区健康促进办

各街镇、园区

区卫生局

1.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把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明确纳入本区日常慢性病防治工作中, 1年内完成6次以上活动的自我管理小组达10个以上,逐年增加。

各街镇、园区

区卫生局

2. 社区建立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培训, 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30%以上。

各街镇、园区

区卫生局

3.逐步扩大自我管理人员队伍及覆盖面。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各街镇、园区

4.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餐厅创建工作,每年每类创建不少于5家。

区机管局、区纠风办、区卫生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禁烟。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每年至少新创建除卫生系统外的5家无烟单位(如学校、车站、机关等)。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60%以下,到2015年,示范区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

各街镇、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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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街镇、园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统筹和领导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和示范区创建工作。

区卫生局

2.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可取的宣传材料和支持工具展示。

区卫生局

3.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和咨询活动,社区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

区卫生局

4.设立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栏,为群众提供应用技能指导,至少2个月更新1次。

区卫生局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提供至少12种宣传材料,其中至少6种覆盖慢性病防控内容,且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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