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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制订的宝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区教育局要结合素质教育,将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列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督促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龋齿充填、窝沟封闭等工作。
  区健康促进办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负责区内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示范单位、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等。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等工作。
  工商宝山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食品营养成分标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管。
  区民政局要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人群实行救助。
  区体育局负责规划、建设社区健身场所,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
  区总工会要开展各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开展无烟单位、健康促进企业等创建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
  各街镇、园区要成立以各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街镇、园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加强对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领导与协调,为各个社区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提供政策、经费。
  区妇联等相关单位、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特点,做好妇女儿童、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完善慢性病防控经费投入机制
  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依据本区经济发展,逐步增加经费投入。要充分利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资金,做好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要加强慢性病经费使用的管理,促进社区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出台支持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政策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基本内容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健康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慢性病高危人群干预,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等。
  (四)发挥专家技术优势
  成立由慢性病防治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宝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的研究、实施项目,为实施、推广和评价慢性病综合防控的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意见建议;配合开展对临床医生和疾病防控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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