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慢性病防治的目标责任
区政府将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纳入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工商宝山分局、区文广影视局、区统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信息委、区爱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及各街镇、园区等单位和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宝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与沟通。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卫生局要完善慢性病防治机构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规范人员执业准入,负责技术培训、指导、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配备必要的人员和器材,对辖区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检查规划、计划的落实,组织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决策咨询。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治规划纳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兼顾,把慢性病防治机构基本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对慢性病综合防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区财政局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要求,落实防治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提高配套比例。防治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设备、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评估,开展人群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干预,建立和完善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系统,慢性病防治队伍的能力建设及健康教育与宣传等工作。
区文广影视局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公益宣传、报道,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制定全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大众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慢性病防治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益宣传教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慢性病健康知识普及率;及时报道我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成果、经验、重大活动以及有关新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