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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档案局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宣传工作。
  2.组织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其他有关人员,开展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专题培训。
  3.区档案馆与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订《民生档案远程利用授权委托协议》。
  (三)实施运行阶段(2012年7月至11月)
  1.7月初举行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服务开通仪式。
  2.区档案局深入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2月)
  1.组织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
  2.完善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是拓展和延伸民生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为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发挥作用。
  (二)加强沟通,安全管理
  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区档案馆、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档案查阅的安全保密工作,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确保档案远程利用安全有序。
  (三)加强指导,力求规范
  区档案局要加强民生档案查询的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明确档案查询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查询受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规范查询流程,既要讲求原则,又要体现为民、便民的服务功能。

  附件:宝山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档案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宝山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陶夏芳  副区长
  副组长:朱显武  区档案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谭雪明  区档案局副局长
  龚东耀  区经委(信息委)副主任
  周路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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