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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档案局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档案局(馆)全面负责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的推进工作,包括民生档案查询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以及民生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等;区人口计生委、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等单位会同区档案馆负责协调相关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区信息委、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民生档案远程利用的网络支持和资金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人员和设备的落实,确保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三)窗口设置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中心服务管理模式,设置“民生档案查询窗口”或“民生档案查询项目”,受理本区域民生档案查询服务。
  (四)人员配备
  民生档案查询窗口的受理人员由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查询服务工作须专人负责,并经过相关档案业务和保密知识培训后上岗。
  (五)硬件条件
  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将通过宝山区办公业务网及区档案馆民生档案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工作联动和协同办理。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须具备连接宝山区办公业务网的网络条件,并准备一台专用电脑、一台彩色激光打印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六)操作流程
  民生档案查询可采用“前台一口受理,后台专人办理”或专设“民生档案查询窗口”受理的办法进行。对证件齐备、符合规定的民生档案查询事项,应当场出证;当场不能出证的,应先受理,并明确回复期限。出具的档案证明打印件上应加盖区档案局统一印制的“档案证明专用章”。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2年1月至5月)
  1.区档案局深入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区档案局草拟《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相关《业务手册》、《办事告知》,印制档案证明专用章及宣传资料等。
  3.组建本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4.各街镇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窗口(项目)设置、人员配备和专用设备的添置等准备工作。
  5.区档案馆与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搭建网络平台,完成民生档案服务平台的环境调研、民生档案数据的处理和硬件的购置、系统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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