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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档案局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档案局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1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档案局制订的《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档案局关于推进民生档案服务百姓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档案服务进社区”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结合上海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和民生档案远程协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和“五个好”的总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着力促进公共服务和档案工作机制创新,着力整合社区管理和服务资源,推进民生档案便民利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以档案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群众对民生档案查询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重点,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近查询民生档案。
  (二)统一规范,高效透明
  在本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统一民生档案查询标准和告知形式,提供办事流程、办事结果透明化服务,让群众在本区任何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都能获取同一民生档案信息。
  (三)协同办理,资源共享
  利用区政务信息网,按照市档案局规定的民生档案服务项目,搭建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区域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就近查询,全区通办”的服务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查询内容
  根据市档案局的规定和区档案馆民生档案数字化现状,优先开设婚姻登记、独生子女、知青、知青子女等四种民生档案查询门类,以后根据实际,逐步拓展查询内容。
  (二)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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