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型居住社区运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府办〔201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与保障性住房接管运营的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大型居住社区运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我区大型居住社区管理的政策研究、计划制订、综合协调与督促指导等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汪 泓 区委副书记、区长
第二召集人:周德勋 区委常委、副区长
召 集 人:陶夏芳 副区长
连正华 副区长
沈伟民 副区长
成 员:牛长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国安 区监察局局长
潘卫国 区地区办主任
陆继纲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丁顺强 区商务委主任
孙晓风 区国资委主任
鞠 焰 区公安分局政委
赵婧含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贡凤梅 区民政局局长
方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张晓静 区教育局局长
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彭 林 区文广影视局局长
刘 鸣 区体育局局长
周有根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金守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潘锡根 区水务局局长
刘建宏 区民防办主任
郭生建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同时,相关镇镇长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区地区办主任潘卫国、相关镇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裕红及相关镇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成 员:顾 斌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许 生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赵瑞平 区商务委副主任
金雄坤 区国资委副主任
金明虎 区监察局综合监察室主任
王正平 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
苏卫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道沭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学锋 区教育局副局长
承建国 区卫生局副调研员
杜乃成 区文广影视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