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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落实保障措施,提升能力建设
  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计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等基础工作,完善节能减排预警预测机制,加大节能减排监测、监察和执法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表9: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扶持政策

1

完善《宝山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支持节能重点工程和推进节能管理能力建设。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

强化节能评估

2

加强能源降耗的源头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建立完善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财政局

加大资金投入

3

建立节能减排审报项目平台,安排落实好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

4

组织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无车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长效公益宣传机制;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计量、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质量技监局及相关部门

专项执法和检查

5

加强节能减排类产品执法力度,加强对落后的高能耗产品执法检查力度

全年

区质量技监局

加强统计监测

6

建立商务楼宇能源统计,进一步加强非工能源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全年

区统计局

7

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全年

8

做好街镇统计人员、能源重点企业的培训工作

全年

区统计局、区经委及相关职能部门

节能表彰

9

对在2011年度节能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先进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全年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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