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加强主要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
  各行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对重点用能单位下达2012年度节能目标,推进重点领域能效达标对标工程。继续加大污染减排核查和监管力度,推进污染治理和截污纳管。

  表4:主要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管理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

节点

责任部门

工业

1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下达各街镇(园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制定评价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和监管力度,严格施行责任制和问责制

全年

区经委

2

要进一步加大实施“节能五色管理法”力度,对年耗能500吨标煤以上企业,以上海产业能效指南(2011年版)为标准,推进能效水平对标工作

全年

3

积极推进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项以上,做好示范项目建设,培育市场机制

全年

建筑

4

新建居住建筑按65%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新建公共建筑按50%以上的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逐步推广实施更高节能标准

全年

区建设交通委、区建筑节能办

5

推广装配整体式住宅及全装修住房、新建高标准市示范项目,开展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

全年

6

继续推进墙材革新,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力度,广泛应用新型的节能保温材料

全年

7

建立区级既有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完成能源审计9幢、能耗公示3幢、绿色建筑1项,既有居住建筑1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2万平方米

全年

8

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减排,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使用,降低能耗,创建节约型工地

交通

9

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市民选乘公共交通出行;加大倡导力度,鼓励企业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推进智能化交通信息系统建设

全年

区建设交通委

商业

10

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能源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月报和信息报送工作

全年

区商务委

11

推动企业做好照明、空调、电梯及其他耗能设备的节能工作。使用节能灯具,根据客流量控制电梯,营业场所按照国家标准实行空调季节控制

全年

12

组织企业开展能源诊断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全年

质量监督

13

推动工业锅炉节能降耗,推进换热压力容器节能工作,严厉打击土制特种设备

全年

区质量技监局

14

继续加强对能效标识产品和限产塑料袋的监督检查

全年

政府机关

15

完善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构架,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体系和节能负责人制度

全年

区机管局

16

细化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的节能管理,规定维修改造项目优先使用节能型产品

全年

17

建立区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管理制,开展用能审计和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安装

全年

18

深入推进区级机关节能降耗工作,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对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相关负责人组织开展节能工作专题培训

全年

旅游

19

继续争创绿色旅游饭店,减少无偿一次性用品和用具

全年

区旅游局

教育卫生

20

加强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设施的节能减排工作监管,推进节约型学校、节约型医院建设,完善能源统计报告制度

全年

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统计分析

21

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工作的管理制度,制定能源计量的管理目标,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

全年

区统计局、区质量技监局

22

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跟踪分析,及时提供和反映能耗情况

全年

区统计局

社区

23

实施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推广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节能工作,促进生活节能

全年

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及街道、园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