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宝府办〔201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宝山区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宝山区2012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是我区深入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十二五”开局良好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市2012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宝山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现制定本区2012年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目标
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控制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指标力争进一步下降。
表1:2012年全区节能减排主要目标
重点工作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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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 1
| 单位增加值能耗
| 下降4%
| 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
| 全年能耗总量
| 控制在16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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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
| 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费量控制在68万吨标煤以内;万元产值能耗下降7%
| 区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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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通运输业
| 货运企业、客运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
| 区建设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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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施工业
| 创建节约型工地(市级3项、区级5项),创建绿色工地(市级1项、区级2项)
| 区建设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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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业
| 服务业能源消费量增速控制在7.3%以内
| 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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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政府机关
| 能源消费量下降1%
| 区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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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
| 8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下降6%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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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与上年持平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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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下降2%
|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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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氨氮排放量
| 下降2%
|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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