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借助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台、简报、旅游标准化信息平台、大型活动和重点区域户外电子屏幕、区内科普长廊、农村画廊等渠道,宣传宝山区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情况,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试点中期(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
1.全面加强现有标准执行的督查力度,提高住宿业、旅行社、景区(点)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行业整体品质;按照试点企业评估要求,完成旅游及旅游相关企业的试点工作。
2.通过区旅游咨询服务窗口、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专业公司社会调查等方式,开展游客满意度跟踪调查。
3.通过“串点成线、以线带面”,扩大标准化试点的覆盖面,放大标准化试点的效应,重点推进邮轮旅游标准化体系建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旅游交通配套完善、旅游信息平台建设,以及旅游、文化、体育、人文、教育相结合的旅游节庆品牌打造。
4.对宝山旅游形象进行整体策划,制作地图、折页、宣传片、指南等系列旅游宣传品,结合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和企业宣传,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宝山旅游知名度。
(四)评估阶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
1.做好试点中期评估工作。在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迎接国家旅游局组织旅游标准化专家对本区进行中期评估,接受上级部门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2.开展试点创建自查。试点期满前3个月,按照《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书》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计分表》内容进行自查,对实施旅游标准的实效进行自评,自查达到合格要求后,向国家旅游局提出正式评估申请。
(五)验收阶段(2013年11月至2013年12月)
1.试点工作期满,制定迎检验收方案。在巩固、发展试点创建工作成果的同时,做好迎接国家旅游局组织旅游标准化专家对本区试点现场工作进行现场评估的准备。
2.各有关单位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寻找差距,及时整改,持续完善,不断提高旅游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3.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具有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试点工作组织保障
1.建立宝山区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府办、区旅游局、区质量技监局等相关委、办、局和街镇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
2.建立宝山区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专家组,对企业进行标准化工作指导。
3.建立考核监督机制,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区府办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管。
(二)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
落实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业务、人员及办公经费;完善《宝山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支持旅游业发展和能级提升”相关内容,支持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制定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关经费由区财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
(三)明确创建任务要求
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标准建立,完善城区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城区旅游形象和地位,确保本区旅游标准化试点通过评估,创建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区”。
(四)开展宣传发动
通过媒体、旅游标准化试点信息平台、简报、户外广告牌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加大旅游营销力度,扩大试点工作的社会参与面,努力打造宝山旅游特色品牌。
附件:
1.宝山区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暨宝山区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宝山区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1
宝山区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暨宝山区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为全面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成立宝山区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暨宝山区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 泓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夏 雨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杜松全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 杰 副区长
陶夏芳 副区长
连正华 副区长
秦文波 副区长
成 员:王丽燕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顺强 区商务委主任
阎丽伦 区旅游局局长
阳树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刘发林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陆继纲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叶 英 区经委主任
孙晓风 区国资委主任
钱伟烈 区农委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施永根 区科委主任
黄传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方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张晓宁 区审计局局长
王 建 区统计局局长
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彭 林 区文广影视局局长
刘 鸣 区体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