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考察学习:赴已创建成国家卫生区的兄弟区学习考察。
  3.邀请市相关部门对我区创建工作现状进行先期技术评估和指导。
  4.撰写调研报告,提交区政府专题研究讨论。
  5.区委、区政府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小组。
  6.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申报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3年3月)
  1.向市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区申请报告。
  2.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区动员大会。
  3.区政府与区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工业园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4.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工业园区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实施工作推进。
  5.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工作推进督查,组织资料收集与编撰。
  6.全力做好市级调研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7.完成向全国爱卫会申报的各项工作。
  (三)迎检考核阶段(2013年4月~2014年12月)
  1.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狠抓基础设施、狠抓宣传发动、狠抓长效管理,针对市级调研考核的结果,全力破解市容、环境、卫生难题,落实常态化管理的各项措施。
  2.巩固、提升全区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和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培育亮点、创造特色。
  3.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暗访检查、技术评估等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反映全区创建成果的工作画册,完成工作汇报材料、电视片制作等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区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在全区工作中的细化落实,是宝山全面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具有功能引领和载体带动的作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建成市容整洁、设施完备、管理有序、安全文明的现代化滨江新城的目标,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区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全区各部门和各街镇、园区要把创卫工作作为今后三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强化考核,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任务。创建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各街镇、工业园区和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层层落到实处并取得显著成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