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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相关委、办、局和街镇、园区主要行政领导及驻区部队有关部门的行政领导。组建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办公室,建立综合协调、社会动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现场督查等工作组,负责组织、宣传、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落实各项创卫任务,确保创建成功。
  四、创建范围
  创建国家卫生区的检查范围是全区范围。同时,根据全国爱卫会对非中心城区(郊区)创建工作可选择建成区作为创建重点区域的要求,我区选择友谊路街道、吴淞街道、淞南镇、张庙街道作为建成区,建成区是国家卫生区评审的必查区域。我区设定的建成区面积为27.43平方公里。
  五、工作重点
  (一)健全组织管理。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区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各街镇、工业园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做到人员、经费、任务、考核四落实;制订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开展检查评比和总结表彰,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绿化覆盖率、城市各类环卫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市政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市环境,使城乡市容环境面貌有显著改观。
  (三)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以商业街和商业区为重点,落实沿街单位的门责管理,着重清除道路沿线以及绿化带内垃圾,对店招店牌、遮阳(雨)篷、果皮箱、电话亭、休闲座椅、候车亭、指示标志、广告牌、照明设施等“城市家具”进行重点清洁。做好背街小巷、待拆建地区等地方的卫生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清洁交通枢纽、影剧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环境。清除乱设摊、乱停车、乱堆物等现象,规范客运交通秩序,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有序。
  (四)加强菜市场和“五小行业”治理。加大菜市场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改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摊位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整洁,不断改善市场内环境卫生;开展菜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现象。加强菜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市场周边道路的整洁通畅。加强菜场周边垃圾箱房及厕所的保洁和管理,落实除四害工作制度。规范“五小行业”(即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管理,严格审批和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五)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和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污染源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区域降尘量,改善水体水质,加强空气API指数和环境噪声监测,加强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提高“网格色标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加快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设,严防重大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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