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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1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宝山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改善我区市容、环境、卫生总体质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优质的人居环境和健康环境,根据国家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和《宝山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2014年)行动计划》的精神,结合我区爱国卫生和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国家卫生区,是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发展好、民生保障好、社会管理好、文化建设好、生态改善好”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示范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最佳实践区’,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总体目标的有效抓手,是加快实现区七届一次人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要“加快‘国家卫生镇’创建全覆盖”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区,着力破解市容环境建设与管理中的一些难题,进一步提高我区市容环境建设水平;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着力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着力形成爱护市容、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从而不断加快推进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市容市貌,确保健康教育、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除害防病、单位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2012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各项工作,2013年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区,2014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区。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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