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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八)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规定》等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理解应用,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依法合规处理依申请公开,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司法救济权。梳理近年来依申请公开情况,做好案例汇编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九)完善依申请公开研究会商机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和倾向性问题,建立相应研究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对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及时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配合)
  (十)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依申请受理点建设,申请量较大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整合现有资源,设立专门工作区域,落实专职人员开展优质服务。统一信息公开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增强答复规范性。(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物价局)牵头)
  三、充分发挥各种平台和渠道作用
  (十一)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主渠道。加强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加强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以及民生保障等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体系。进一步改进政府公报等公开刊物的编辑发放工作,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门户网站牵头)
  (十二)用好新型公开方式。积极发挥政府微博等新渠道的作用,即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热点信息。与政务服务紧密结合,努力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政府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政府管理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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