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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泰政办发〔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空间环境,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现就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
  林下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具有投资少、产出高、见效快的特点。发展林下经济,不仅能够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大提高林业综合经济效益,而且能够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的能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美化村容村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去年,我市顺利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将全市321.2万亩集体林地通过均林、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到户。据调查分析,如果按35%的比例推算,将有100多万亩林地适用于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发展林下经济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对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就业创业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林下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推动林下经济成为我市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高效、多能、可持续的林业生态产业体系为目标,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和林荫空间优势,通过科学规划,科技引导,创新机制,培育龙头,搞好服务,迅速壮大林下经济规模,加快形成林农牧复合经营为主导的生产模式,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使其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林为主,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以促进全市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同时,注重对林木资源的保护,促进林业生产与林下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林龄、林地及其空间环境条件,合理选择复合经营模式,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合理配置生产要素。
  坚持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原则。通过合理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和农户等复合经营典型,引导区域林业复合经营、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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