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管理、测绘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推荐广州市土地管理、测绘技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的函
(穗国房职改办字〔2012〕2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8〕108号)及《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2〕1366号)精神,我评委会将对广州市土地管理、测绘技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进行适当的更新与充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专业组设置及其所评专业
广州市土地管理、测绘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部门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评委会设置土地管理、测绘工程技术两个专业组,所评专业分别是土地管理和测绘工程技术。
二、评委会委员入库方式
从今年起,评委会评委库的调整(含评委入库、出库等)全部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审核,不受理纸质材料。
凡符合《评委库入库委员条件》(附件1)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根据评委会的专业组设置情况,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http://www.hrssgz.gov.cn),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选择相应评委会进行委员入库申请,经工作单位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入选为评委库委员。申报流程见附件2。
三、申报信息审核要求
工作单位应依据《评委库入库委员条件》,在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登录 “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操作,要求8月13日前完成。
特此函告。
附件:
1. 评委库入库委员条件
2. 评委会委员入库操作流程(图略)
广州市土地管理、测绘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1:
评委库入库委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