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粮发[2012]14号)文件要求,市粮食局决定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南昌市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
南昌市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粮发〔2012〕14号),确保我市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市粮食局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斯彬任组长,副局长赵智平任副组长,陈洪德、刘荣智、袁长峰、孙太玲、万云飞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洪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治理上下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治理范围
(一)各级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按照在地原则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二)2011年以来销售出库的代储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县(区)三级地方储备粮等均纳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专项治理范围。
三、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对2011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买卖双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是否存在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排查重点。对2011年已经销售出库的政策性粮食进行自查自纠,以今年轮换销售的地方储备粮为排查重点,对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排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2011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省粮食局《关于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交易的意见》(赣粮发〔2011〕6号)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时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