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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制定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责任明确到人。

  2、保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活动工作经费;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争取群众和社会人士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

  (二)第二阶段:启动阶段(6月11日-20日)。

  1、全面动员。通过召开现场会等相关工作,部署“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士的积极性,全面部署,迅速推进。重点抓好村一级干部、群众的发动工作,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将政府决策转化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把政府管理行为转化为村民自治的行为,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动专项活动的开展。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乡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宣传工具,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基础知识和重要意义;加强卫生、环保、社区礼仪、道德规范的宣传力度,培养村民环卫保洁、珍惜环境、爱家爱村的自觉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第三阶段:清理阶段(6月21日-9月15日)。

  1、清理积存垃圾,清理农村路边、河边、池边(简称“三边”)和村庄公共区域的积存垃圾,实现村庄无堆放、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村道干净,村容整洁。清理的积存垃圾统一运送到县(市)级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对尚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提升作业水平,及时覆土消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旦建成,所有简易填埋场应及时关闭。

  2、建立保洁机制。各地要加快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乡镇要落实专责人员,村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建立环卫作业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制定《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卫生保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证农村垃圾管理和收运常态化。

  3、开展综合整治。要结合各正在开展的各专项活动、工程、行动等做好村庄规划,推进农村饮水、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道路硬化亮化和村庄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4、树立示范典型。突出工作亮点,每个县确定2-3个镇为卫生保洁优秀镇,每个镇确定3-5条村为卫生保洁示范村,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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