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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抓紧修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推广使用天然气,在城区内使用清洁能源,扶持工商业进行“煤改气”、“油改气”工作。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九)实施节能重点工程。要在抓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同时,花大力气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村、商业和民用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下一步,国家将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管理,我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市要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单位)纳入监管,各县(市、区)要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加大小水泥、燃煤燃油小锅炉淘汰力度,推进韶关电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昌山水泥厂、中源水泥厂等脱硝改造的进度。推动建筑节能,加强建筑节能准入管理,确保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城镇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98 %以上,实现“十二五”期间建筑领域节能26万吨标煤目标。积极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要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扶持若干个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农村经济适用型太阳能热水器1.3 万台。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建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平台。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及示范工作,推进仁化县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和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园实施循环经济建设。
  (十)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到2015年,所有中心镇均建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管网雨污分流比例和脱氮除磷能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现役燃煤机组必须投运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单机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按规定全部取消并全部实施脱硝改造(不含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燃重油机组应改成燃气机组或关停,燃气机组必须实行低氮燃烧。钢铁、有色行业烧结机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以上的生产线实施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到50%以上;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
  (十一)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十二)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投入,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五、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十三)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核定基数、分解增量”的方法,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建造纸(纸制品除外)、印染、皮革鞣制、农药、氮肥、化工、常规煤电、炼油、金属冶炼、水泥熟料、陶瓷、平板玻璃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烟气脱硝设施;新建的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整体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
  (十四)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市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监管,实行分级、动态管理。科学分解下达节能目标,加强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监测,定期开展能源利用情况监督检查和抽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试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制度,加强能效水平对标工作。
  (十五)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利用我市资源、环境优势着力发展资源型特色产业,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发展配套经济。重点推进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电力行业:继续发展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和热电冷联供机组,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现役火电机组,加强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等先进发电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钢铁行业:新上钢铁项目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须符合《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和《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的先进值规定。水泥行业:新建水泥项目执行《广东省水泥产品能耗限额》,水泥熟料标准煤耗要低于115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105千瓦时/吨;水泥粉磨站可比综合电耗小于38千瓦时/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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