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按照“审管分离”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厅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厅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肖建刚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梁 兵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
谢瑾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田凤鸣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文军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祝林林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吴锡熹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侯国广 厅办公室主任
熊仁元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位斌 厅人事处处长
邓良德 厅调控和监测处处长
钟德超 厅规划科技处处长
李春荣 厅财务处处长
左旭阳 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耿桂芬 厅地籍管理处处长
黄国儒 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黎修旦 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陆景宇 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韦胜光 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汪 海 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李清洋 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王列强 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杨如军 厅信息中心主任
罗讲平 厅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侯国广、熊仁元、黄位斌、罗讲平等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具体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转变观念。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是我厅进一步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切实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高效廉洁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手段,是强化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措施。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顺利推进。各处室要切实转变观念,正确对待权力,勇于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通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切实强化服务和监管,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职能转变。
(二)合理分工、紧密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创新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处室、单位要主动参与,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业务处室要积极主动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支撑,会同行政审批办公室研究调整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编制办事指南,积极参与审批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和后台的业务支撑等工作,确保各类审批事项依法、规范、高效办理。对“审管分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处室、单位要主动关心、积极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三)强化监管,阳光行政。实行行政审批层级管理和监督制度。即窗口工作人员对首席代表负责,首席代表对分管厅领导负责,分管厅领导对厅长负责。审批过程中实行上级对下级、后一审批环节对前一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做到一层审一层,一层监督一层,层层接受监督。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制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厅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厅行政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重大行政审批行为定期进行检查,依法进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纠正。驻厅监察室负责对行政审批效能建设情况总体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