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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西建设年鉴》(2012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4.名称表述:①一律用第三人称,不用第一人称,直接用单位名称,不用“我局”、“我单位”等;②会议、组织、机构、项目、成果、工程等名称均使用全称,如果全称太长又多次使用,则第一次用全称并用圆括号加注,以后用简称,

  5.人名:①凡人名一律直书其名,不用同志、先生(国际友人或著名人士例外)等称谓。②需要说明职务、职称等,可将职务等加在姓名之前,如“市长某某某”。

  五、图片表格

  为丰富年鉴内容,请各单位尽量多提供相关图片与表格。

  1.图片:①彩色图片要注重资料性,能反映相关主题,在艺术上和技术上应有较高水平。②每幅照片均应有文字说明,并注明供稿人或供稿单位。③JPG 格式,内文配图不小于300K,彩页配图不小于800K。

  2.表格:①统计局公布的表称“统计表”,其他单位和部门公布的表称“一览表”。 ②表格一般应包括标题、标目、内容三部分,有统计数字的应在相关位置标明计量单位。③表中若有名称或数据上下相同,不要用“〞”或“同上”表示,而应以具体名称或数据表示。④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在表格底部横线下以“注:……”的形式表示。

  六、报送要求

  1.程序:①2012年7月15日前,请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广西建设年鉴>(2012年卷)编纂单位情况表》传真至年鉴编辑部,以便及时就稿件进行沟通联系。②8月30日前,请将撰写文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4楼《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邮编530028),文稿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编辑部的电子邮箱(gxcic@163.net)。

  2.署名:为规范年鉴写作,统计撰稿人名单并发放稿费,要求供稿需署名。①按实际情况署名。撰稿人署实名,集体编写可署机构名。②作者署名置于正文下一行,顶后格,加圆括号,如(张××)。

  附件2:
  《广西建设年鉴》(2012年卷)编纂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年鉴编纂分管领导

职务

(职称)

电话

负责编纂的科室

电话

撰 稿 人

职务

(职称)

电话

邮箱

QQ

职务

(职称)

电话

邮箱

QQ

职务

(职称)

电话

邮箱

QQ

编纂科室通讯地址

邮编

填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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