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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平价商店建设规划的通知


  “十二五”期间,我省平价商店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每2万城市常住人口设立1家平价商店规划建设,平价蔬菜总销量占全省蔬菜总销售量10%左右的目标。

  --数量适度。2012年,新增平价商店不少于600家,至2013年末,全省平价商店总量发展到2000家,实现城市居民大中型社区6平方公里以内有1家平价商店,覆盖全省城市的平价商店网络基本建立。

  --结构优化。以平价直销商店、平价配送店、超市平价直销区、平价集贸市场为主,因地制宜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形成多种类型并存的平价商店建设格局。

  --品种丰富。平价商店所经营的平价品种由现有的蔬菜类品种逐步增加到粮、油、肉、蛋等类农副产品中的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种。

  --价格合理。在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平价蔬菜类品种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市场同类品种平均价格15%以上,平价粮、油、肉、蛋等类品种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市场同类品种平均价格5%以上,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平价商品的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

  --制度健全。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平价商店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指导,实现平价商店合理布局

  各地要按照2万城市常住人口设立1家平价商店的目标,立足本地区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渠道,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居民消费、交通等因素,科学制定“十二五”期间本地区平价商店建设目标和年度规划。平价商店选址布局首先安排在大中型社区或交通相对便利、设施较为完备的区域。在此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低收入居民集中居住社区以及保障房建设小区开店布点,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便利消费。

  (二)规范平价商店准入管理,探索平价商店多样化发展

  除《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苏价农[2011]205号)规定的平价直销店、超市平价直销区、平价集贸市场等主要设立方式外,做到规范化发展与鼓励创新相结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社区平价直销店、平价配送店、流动平价直销车、网络平价销售平台等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平价商店建设形式,规范准入条件、验收标准与考核办法,形成简便易行,形式多样的平价商店建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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