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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的通知

  本项目的培训内容暂定为语言模块、经济文化模块、管理基础模块、财会实务模块、国际会计模块、拓展教育模块、外出学习考察等七个模块。
  1.语言模块:含泰语、缅语、越语、老语等4种语言。
  2.经济文化模块:含东南亚南亚文化概论、东南亚国家经济概况、中国-东南亚经贸关系、云南外向型经济发展现状等4门课程。
  2.管理基础模块:含新制度经济学与会计改革、企业战略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管理咨询等4门课程。
  4.财会实务模块:会计理论专题、高级财务会计专题、审计专题研究、高级财务管理等4门课程。
  5.国际会计模块:含国际比较会计、国际会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东南亚国家会计与审计专题4门课程
  6.拓展教育模块:含国际公共关系1门课程及国内外专家28次讲座。
  7.外出学习考察模块:外出学校考察地点为泰国、缅甸、老挝和越南。时间为2周,方式为大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八、培训教材
  根据每期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量身定做”的培训方案和培训内容。
  (一)以培养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交流讲授高级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二)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云南省财政厅、云南民族大学根据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能力框架构建,制定《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涉外类)大纲》,印发学员,并不断根据学员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结合“桥头堡”建设,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
  (四)以云南民族大学为主导,开发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形成一套高级会计人才教材库,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国家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定期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九、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机制
  建立“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与使用高度结合的机制,促进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学以致用,发挥所长,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证书》的人员,将享受下列使用机制:
  (一)   对符合条件的“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为领军(后备)人才、学术带头人候选人,经考试考核通过后进入国家级会计人才库。
  (二)   已取得《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证书》的我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将聘任为全省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辅导专家。
  (三)   优先取得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会计学会资助的重点会计科研课题,在课题立项、投标与经费支持上给予适当倾斜。组成团队,并优先向财政部等推荐申请国家级课题项目,为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四)   实行奖励制度。对工作实绩突出,在财务管理上有建树、为单位带来明显管理效益的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以及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会计科研成果评比奖项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给予奖励。
  (五)   建立表彰制度。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表彰办法和云南省会计人员表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定期召开的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工作中,“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荣誉的获得,将作为一个重要的评比及考核条件,给予认定,以树立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先进典型,提高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社会地位,影响力和感召力。
  (六)   择优向组织人事部门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为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使用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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