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会计学院负责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训方案的实施,具体负责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组织、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教务管理等。
三、培训对象
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对象为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企业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查账、验证等业务的人员。
四、培训对象的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遵守《
会计法》、《
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经管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6.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小语种外语进行必要的听、说、读、写、译等的优先纳入培训对象。
(二)具体条件
1.在企业中工作,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在五年以上的;
2.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时间五年以上。
3.在其他准备开拓涉外业务的单位工作,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会计师任职时间在五年以上的。
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之一的,即可申报参加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选拔考试。
(三)选拔程序
学员选拔应当经过申报、笔试、面试等程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外语(英语或东南亚其他小语种)水平、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素质。
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培养,按照正式申报--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核--确定人选的程序进行。
1.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项目申请表(2012)》(见附件2)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章认可),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州、市财政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或是中央主管企业的申报人员,经所属集团公司同意后,直接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经审查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安排考试。正式申报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
2.选拔笔试。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选拔笔试地点为云南民族大学。
3.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紧接着进行选拔面试,选拔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选拔面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下午2:30-6:00。选拔面试地点为云南民族大学。
4.确定培训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及面试的成绩,最后综合评定,确定参加培训人选。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涉外类)培训班招生人数为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