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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书法大赛。

  各地从县级开始征集作品参赛,经各设区市初赛选拔后,以设区市为单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上决赛展。

  (五)合唱大赛。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设区市分片举办,在此基础上由各设区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上主会场电视比赛。

  五、奖项设置

  为激励优秀人才参赛,褒奖先进,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按秦腔、舞蹈、美术、书法、合唱5项赛事内容设立陕西文华奖,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园丁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项具体方案及评奖办法另行制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举办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是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省政府今年确定的一项重大文化活动,更是体现各地近年来文化改革发展成绩和文化活动水平的一次整体展示。各地要高度重视,提供保障,安排专门经费,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筹备工作。在筹办过程中,要考虑市场运作的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和挖掘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掀起文化活动新高潮。

  (二)加强宣传和指导。

  各市、县文化广电部门要做好各项艺术赛事活动的具体组织和业务指导工作,将大赛与当地广播电视台紧密结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逐级遴选出艺术水平高、质量好的节目和作品,参加省上的总决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阶段检查和指导。

  (三)严格程序,注重质量。

  在整个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中,各地要按照严密、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要制订好大赛规则和评奖方案,比赛要经得起社会和群众评判,体现质量和水平。要通过电视大赛的形式,确保把本地区优秀艺术人才和优秀艺术作品选拔出来,体现艺术水准。

  (四)时间要求。

  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总的时间安排是:2012年6月,进行动员部署;7月,各项赛事全面启动;年底前完成全部比赛。

  为保证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的顺利举办,各地要按照电视大赛各分项赛事的通知要求(另行印发),抓紧部署,尽快启动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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