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视并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省工商局要深入调研、完善规划,继续推进全省县级工商局和工商所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帮助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从用地规划、拆迁补偿、配套设施建设及权证办理、规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工商部门下划的办公用房、执法装备等固定资产要维持现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拨或挪作他用。要充分发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工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工商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满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由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标准组织建设和管护,并逐步融入全省电子政务统一传输网络。网络建设、改造等费用分别由省、市、县财政承担。要加强全省工商系统标准化数据中心建设,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内部管理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一是加强各级工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工商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各级班子在全面建设西部强省中建功立业。加快理顺干部层级管理关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机制,加强对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有关组织纪律和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继续实施工商干部全员培训,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大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促进人才在工商部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知识培训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工商文化建设,始终保持工商干部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三是支持工商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对工商部门执法工作的支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特别是在案件查办上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工商部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制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工商执法的公信力。四是要关心爱护工商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工商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