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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全面建设西部强省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监管、执法、维权水平,努力开创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市场监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明确和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职责的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分级属地管理,这对于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充分体现。

  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地方政府市场监管效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全面建设西部强省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实行分级属地管理体制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一)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催生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优化一批”的思路,建立健全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社会投资和资本整合的企业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全面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竞争和加强合作。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妥善解决名称、字号延续等问题。要以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为突破,着力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登记,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工作,为各类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二是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承接产业转移,发挥工商部门企业登记职能作用,继续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坚持现代与传统兼顾、生产与生活并举的原则,积极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促进西安国际港务区、咸阳空港等重点物流园区发展,加快推进陕西广告标识产业园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认真做好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相关登记工作,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服务。三是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建立商标战略阶梯式发展规划,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积极培育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打造优势品牌集群。指导企业运用商标品牌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是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等工作措施,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五是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咸新区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按照关中创新、陕北持续、陕南循环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不断增强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呼包银榆重点开发区、陕晋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在区域内和跨区域进行横向联合、纵向延伸,促进资本要素流动,实现发展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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