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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5.验收确认。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重点内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达到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以县为单位具体核实是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图件,划定地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图数地一致,新划定基本农田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成果报备(9月底)。

  1.报备内容。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及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基本农田数据库。

  2.报备要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数量质量。新划定的基本农田现状必须是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后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平均质量等级。

  (二)加强信息建设。要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库建设,建设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结合,市级基本农田数据库建库汇总技术协作单位及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各县市区可采取适当方式依法依规确定数据库建库技术协作单位,信息管理系统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确定。

  (三)加强指导督导。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班的检查指导和技术培训,对各地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督导把关。各地要建立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专报制度,每月向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严肃工作纪律。基本农田划定必须做到图、数与实地三者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对虚报、瞒报基本农田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违纪、违法责任。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地报备成果、复核结果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严格奖惩兑现。

  荆州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建明   市长

  副组长:马秋平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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