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荆州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迅速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2〕49号)精神,为顺利完成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落地到户”的原则,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为基础,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和耕地地力调查成果,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生态环境,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保护片块,完善保护制度,实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计算机化、网络化,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推动荆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根据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和有关规定,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落实保护片块和保护区,建立健全台账等基础资料,设立保护标识,落实保护责任与义务,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监管。
(一)落实基本农田片块。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和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基础上,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片(块)编号、质量等级信息和承包经营信息。
(二)健全台账和图表册。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和数据库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片块登记表、保护区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的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