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市与工程勘察
(一)评选范围
城市与工程勘察评选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工程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与钻井工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勘察设计单位组织勘察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工程勘察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近年来为主承接我省的工程勘察成果。
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设计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项目应是按规定批准立项,勘察文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一年以上的观测资料验证,并经过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勘察方法和手段选用适当,积极采用新技术,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察精度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勘察全过程均经过严格检查和审核,成果能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通过实践,能够较好地满足工程设计的使用要求,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需经规划、建设方验收;
6、申报单位应有项目合同(复印件),回访调查,设计、建设及使用单位的意见,及有关部门对效益的证明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报告书、图纸和形象材料(报部项目需准备幻灯片、照片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城市与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
2、报告书要求资料齐全、准确可靠。图纸为A3图幅,内容以文字和数据说明该项目的水平,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勘察主要成果为准;
3、申报材料:按申报表、报告书、图纸和形象材料有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