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内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并在申报表上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单位方共同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且经过一年以上使用考验。
3、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经批准立项,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定额指标、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有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施工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设计→勘察设计→资料下载)中下载,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图纸、照片合一装订,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留存)。
申报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2、图纸要求图面清晰,每个项目要有总平面图,有工艺流程的必须报工艺流程图,图纸数量以能说明项目内容为准,图纸为A3图幅;
3、照片尺寸为7寸彩色扩印片,不宜过大,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以A3图幅排列;
4、申报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有顺序排列,以A3图幅装订成册,一式1份;
5、光盘主要内容:申报表、图纸、照片(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相关说明(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挡)。
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材料应装入不宜磨损的行李袋报送,所报材料不退还。
四、城市规划
(一)评选范围
城市规划项目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是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城乡规划项目;
2、申报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须已按规定权限批准并付诸实施;
3、项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4、项目在理论应用、规划构思、设计手法、工作内容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所创新;
5、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演示文件、图纸、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