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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内容
评分标准
(一) 高新技术产业调查 (70分)
对高新技术产业数据的查询(70分):市局查询的高新技术产业数据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进行核实查询,并反馈市局。不按时上报查询要求的每迟报一次扣4分,不按照要求报送查询情况的,每次扣6分,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告知。
(二)统计分析工作(20分)
1、全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析资料1篇 15 分;
2、统计分析资料获得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3分;
3、超额完成年度统计分析资料任务,每篇加2分。
(三)其他(10分)
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参加各类会议或培训)(10分)。
(一)文化产业报表(50分)
1、按时上报年快报(20分);
2、按时上报年报(20分);
3、按时上报评估报告(10分)。
(二)资料开发
(20分)
1、撰写统计分析(15分):要求撰写1篇(10分)。每多撰写1篇统计分析另加2分。统计分析资料获得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批示的每篇加3分;
2、资料整理(5分):需提供编辑出版的资料,根据资料整理情况评定。
(三)提供信息
(10分)
加强信息提供,包括利用统计资料开发的信息以及各种工作信息。每向市局网站提供1篇稿件并被采纳得1分。
(四)统计基础工
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健全、各项统计管理制度完善(10分)。
(五)其他(10分)
1、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参加文化产业调查会议或培训)(5分);
2、做好全年工作总结(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