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12年人口就业与科技环保统计工作评比办法的通知
(洪统发〔2012〕83号)
各县、区统计局,各开发区、新区统计机构:
现将《南昌市2012年人口就业与科技环保统计工作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南昌市2012年人口就业与科技环保统计工作评比办法
为促进全市人口就业与科技环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人口就业统计与科技环保统计工作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根据我市2012年人口就业与科技环保统计工作,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评比对象、范围和奖项设置
评比对象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统计局(经贸局),评比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口就业与科技环保统计工作。
二、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
评比内容包括人口、劳资、劳动力调查、社会科技、高新调查、文化产业统计六个专业。具体评比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1、人口专业
评比内容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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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六次人口普查后续工作(35分)
| 1、按要求做好普查表和普查资料的管理工作(5分);
2、按要求做好人口普查详细数据汇总及数据的评估使用工作(5分);
3、按要求编印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资料(5分);
4、按要求撰写人口普查报告书(5分);
5、按要求做好人口普查资料、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5分);
6、按要求开展课题研究和撰写人口分析材料(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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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45分)
| 1、按要求部署调查工作(3分);
2、按要求选调和培训调查员(3分);
3、按要求开展调查宣传(3分);
4、按要求进行调查摸底(3分);
5、按时上报摸底数据,国家点和省点数据划分清楚(5分);
6、按时上报录入数据,录入数据完整、无差错(3分);
7、总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登记无差错(5分);
8、编码填写和逻辑检查无差错(3分);
9、按时汇报工作安排和调查进展情况(3分);
10、完善数据评估推算办法并对调查主要数据进行评估,按时上报数据评估报告(5分);
11、准确推算并按时上报分县人口主要数据(6分);
12、按要求上报调查工作总结(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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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口统计分析工作(15分)
| 1、全年完成人口统计分析资料2篇(6分);
2、全年完成人口统计信息4条(2分);
3、统计分析资料获得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分;
4、超额完成年度统计分析资料任务,每篇加2分;
5、在人口调查以及数据评估推算方法上有突破的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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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5分)
| 按时按要求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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