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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级国税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同时强化政策调研分析。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各类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执行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当好企业的参谋,及时帮助企业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深入分析研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研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主动向上级机关反映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税收政策不断优化和完善,给予企业最大的扶持。

  四、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建设良好税收环境,支持和促进广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各级国税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必须正确理解和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按照法定权限行使税收征管权力,为纳税人建设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广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要坚持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不得擅自变通,杜绝在具体问题处理上的随意性,做到执行政策不偏离、不走样。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服务措施(详见附件),满足纳税人合理要求,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纳税服务,增强纳税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纳税人建设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广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建设“办税便利通”为载体,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推行“免填单”服务,逐步实现涉税事项“全市通办”;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全面实现24小时自助办税;开展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对地方党委、政府重大项目,启动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指定专员跟踪服务,为重大项目顺利落实、投产见效、发展壮大提供税收服务;落实“和谐税收连万企”主题活动、每月“征求意见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活动,认真倾听纳税人需求和意见,真心实意把纳税人的疑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国税工作的着力点,办实事、求实效; 充分发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民营企业纳税人维权中心的第三方监督职能,服务纳税人依法维权,做到纳税人维权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推动征纳和谐建设。

  各级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离岗告示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税效率,全力服务纳税人,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强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支持和促进广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是执行税收政策的保障机制,是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的有效手段。各市国税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就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自治区国税局也将对各地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执法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税收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税收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

  各市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特点,制定出支持和促进本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并于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2012年12月底前,各市局要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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