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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2.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的健康成长,既要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又要靠组织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各级党组织、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格管理和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爱护,放任自流是对干部最大的不负责任。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引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督促干部既要勤政,又要廉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13.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特别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努力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使监督关口前移,拟制《关于派员参加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局直属单位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办法(试行)》,凡区局党组研究干部任免,要提前一周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局党组研究干部任用事项,邀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并及时将会议情况、选拔任用人选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有关干部名册上报;凡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研究干部任免,要提前一周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报告,局党组派人参加当地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对干部任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一般每年要与下一级党政正职谈一次话,分管领导要经常与所分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班子成员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经常谈心,主要领导要带头同班子成员谈心,尤其要注意同那些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谈心。谈心谈话要注重剖析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人事部门要负责落实谈话制度,特别是在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群众反映有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有不团结现象、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进行谈话,及时给予提醒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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