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路网功能定位,统筹考虑全省城市发展、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布局等,合理规划、适时调整普通公路的总体布局、路网规模和标准。坚持政府主导,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需求和财力相统筹,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普通公路发展。坚持财力和事权相匹配,明确各级政府对普通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根据各级政府事权合理配置财力。坚持存量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及养护资金,做到建养并重、养护优先。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指导普通公路发展。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布局调整情况,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公路路网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省级公路功能定位,科学确定规划目标及规模,合理构建省级干线公路网。同时,结合省级公路网规划调整,按照城乡统筹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充分衔接,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公路网规划。
(二)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投融资长效机制。
1.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本级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并根据财力可能逐步增加对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投入。
2.统筹管理普通公路发展资金。普通公路发展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车购税、中央预算内投资、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经营权收益以及通过拍卖、转让道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省、市、县各级政府要整合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普通公路发展资金按照预算级次纳入省、市、县各级政府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纳入交通建设年度计划编制范围。
3.合理安排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新增成品油消费税收入基数返还中替代公路养路费支出部分和增量资金中相当于养护费占原基数比例的部分,原则上全额用于普通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建设,不得用于收费公路建设。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各地用于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撤站债务偿还的专项资金,在债务偿还完毕后,全额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和建设。优化调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和建设的支出比重。积极争取国家加大成品油和税费改革新增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对我省的转移支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