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监管机制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实行县级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量化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促进诚信服务。加强对县级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对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河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卫生、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监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制定配套文件,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各省辖市要加强对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各试点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创新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加强对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和考核,2013年7月月底前各试点县(市)要完成试点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报告报省卫生厅、医改办。
(二)加强政策支持
根据工作需要,在改革政策和措施落实方面给予试点省辖市、县(市)一定自主权。县级政府要落实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省、省辖市政府要加大对试点县(市)的投入力度,给予相应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广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
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