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建设医疗健康信息网。
4.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的县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十二五”末全省县级公立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鼓励和引导应用中医药服务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含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及时扩增。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养计划,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6.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加强对三级医院派驻情况的考核。可以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对口支援的县级医院担任院长、副院长或科主任。城市三级医院要与县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县级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的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7.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推广预约挂号、优质护理服务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加强医患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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