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黄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为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扩大医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医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28号)和省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精神,现提出黄冈市2012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09〕24号)精神,以建设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我市“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