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火把节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1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火把节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火把节期间气候趋势预测
按照州气象局《凉山州2012年8月短期气候趋势预测》,10-12日州内大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雨,15日前后州内大部分地区有中雨,局部大到暴雨。经过前阶段持续降雨,土壤含水已经饱和,新的降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积极做好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州政府应急办、地灾办、气象、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会商,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传达至县市、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以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员,传达至本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和矿山企业负责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紧急避让工作。
三、着力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力量调配,务必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严密关注雨情、险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实时指导、督促基层做好监测预警、动态巡查和预防避让等工作。各县市主要领导要亲力抓好防灾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四、严格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报送程序和时限上报灾情险情信息,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灾情险情。对因报送不及时贻误救援时机,使灾情扩大,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五、切实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处于危险区的人员聚集场所(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区及影响区、工矿企业、城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村庄等),要严格按照《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实行24小时监测的通知》(凉府发〔2012〕16号)规定,对重大地质灾害区域指派专人24小时监测巡视,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巡查和复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