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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卫字〔2012〕11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当前,我市正处于“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时期,前期降雨量比往年同期明显增多,土壤水量趋于饱和,多数水库水位已达到警戒线,如再遇大雨,发生城市内涝和山洪、山体滑坡等灾害的几率大幅增加。近日,“苏拉”、“达维”双台风即将登陆,可能会影响内陆地区形成强风、强降雨,全市的防汛工作已进入最关键、最严峻的阶段。为及时、科学、有序做好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主汛期医疗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组长:闫纯锴(负责全面及公共卫生工作),成员:李淑琴(负责医疗救治、各类预案制定和人员培训工作)、解立芳(负责卫生宣传及健康知识教育普及工作)、林慧芳(负责协助公共卫生工作)、杨兰朝(负责队伍效能及作风稽查工作)、张东生(负责中医救治、物资储备和局属单位内部防汛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立足于抗大洪、救大灾、防大疫,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信其有,迅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落实部门和领导责任,全面建立责任制,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害,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指挥当地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围绕灾后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的需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汛期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救援工作流程,确保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救治防疫工作。
  三、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调整完善卫生防疫、医疗救治、监督执法应急队伍。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要成立由主管院长为队长的医疗救治突击队,每支队伍人员不少于20人,在8月15日前保持半数以上队员24小时在岗待命。要加强应急队伍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应急队员要注重做好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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