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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筑建通〔2012〕145号)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单位的监管,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增强质量意识,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贵阳市及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辖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等。

  (二)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履职行为,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在建公共建筑、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和建筑节能材料认定及进场验收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住建局应在接文之日起立即组织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以书面及电子文档的形式于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管处工程质量监督站。(传真电话:0851-5877710,电子邮箱:szjz2888@163.com)

  (二)在自查基础上,市住建局将于7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在建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并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作不良行为记录。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检查用表(略)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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