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的通知
(筑安办发〔2012〕5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补充下达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的通知》(黔安办〔2012〕38号)要求,现将2012年全市各区、市、县安全生产相对控制指标下达如下。
一、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内;
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0以内(指产煤区(市、县)、市工信委);
三、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8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