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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把护理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护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医疗机构要把护理组织管理体系和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完善准入、使用、管理、人才培养机制和科学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护理管理体制改革。要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保证护士队伍的基本素质,保障护理服务质量。

  (三)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发展合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护理工作发展,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发展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和学术团体优势,加强护理质量控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推广。要引导医疗机构要从病人和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和体现“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努力使护理工作“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四)加强舆论宣传,优化发展环境。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护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护理人员的优秀代表及典型事迹,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护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发展环境,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护理事业,促进我省护理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加强督导评估,保证实施效果。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对本地区实施规划纲要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加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2013年,省卫生厅将对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划纲要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附件:河北省“十二五”期间护理事业发展主要工作指标

类别

工作指标

2015年

护士队

伍建设

注册护士总数

16万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07

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0.8:1

0.6:1

0.6:1

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0.6:1

0.4:1

0.4:1

在基层从事工作的护士数

1万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比

1:1-1:1.5

大专以上学历护士所占比例,全省范围内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60%

≥80%

≥50%

专科护

士培训

省级重症监护培训基地

10个

省级急诊急救护理技术培训基地

10个

省级级血液净化护理技术培训基地

10个

省级肿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5个

省级手术室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10个

省级精神护理专业培训基地

2个

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100%

100%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

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

10所

30个

培训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等专科护士

2000名

护理人才培养工程

开展护理管理岗位培训,省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有关人员接受培训的比例:护理部主任

护士长

 

1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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