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卫医〔2012〕8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促进“十二五”时期我省护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
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我省护理事业发展现状,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1-2015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卫生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我厅备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1-2015年)》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省护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
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服务“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为重点,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努力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护理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省护理事业全面、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结合我省护理工作发展现状和社会服务需求,统筹规划全省护理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完善配套政策,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管理责任,循序渐进、科学发展。
(二)突出重点,深化改革。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护理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重点解决增加护士队伍总量,优化护士队伍结构,改革护理服务模式和管理体制,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升护理服务能力等问题。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完善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规范、工作标准和管理机制,加强护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护士队伍建设,调动护士积极性,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稳定临床护士队伍,促进护士职业生涯发展。